本公司設董事9人(含獨立董事3人),任期三年,董事選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由股東會就董事候選人名單中選任之。董事會至少每季召集一次,各董事均具有相關專業知識及經驗並秉持超立精神,依據法令規定行使職權。
董事會資料

其主要權責事項如下:
一、公司之營運計畫。
二、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但半年度財務報告依法令規定無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者,不在此限。
三、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四、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五、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六、董事會未設常務董事者,董事長之選任或解任。
七、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八、對關係人之捐贈或對非關係人之重大捐贈。但因重大天然災害所為急難救助之公益性質捐贈,得提下次董事會追認。
九、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三、其他依法令或章程規定應由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事項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董事專業資格及獨立董事獨立性資訊揭露:

董事會多元化及獨立性:
1.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
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依本公司「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強化董事會結構規定,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
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本行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l 營運判斷能力。
l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l 經營管理能力。
l 危機處理能力。
l 產業知識。
l 國際市場觀。
l 領導能力。
l 決策能力。
2.董事會成員多元化具體管理目標:
本公司之董事會應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負責,其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
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
具體管理目標如下:
l 本公司董事會亦注重成員性別平等,董事成員包含一位女性董事。
l 本公司董事會著重於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及危機處理能力,董事成員具備相關 核心項目之能力。
l 獨立董事不得連任超過3屆,以保持其獨立性,三位獨立董事年資達六年,且熟稔本公司財務及業務營運情形。
l 董事成員背景涵蓋會計師、產業高階經理人,董事會成員具備產業、學術、知識多樣化背景,可從不同角度給予專業
意見,對提升公司經營績效與管理效率有莫大助益。
3.董事會成員多元化達成情形:本屆董事成員共9位,其中包含獨立董事3席,以確保董事會之獨立性;兼任員工身分有3位,
占比為33%。且設有1名女性董事以達成性別平等之目標。董事成員中有1位獨立董事具備會計師資格,專精於財會;其他
董事對於營運管理、產業經驗及市場策略等資歷豐富,各具相關之專業背景,具備執行職務所必備之專業知識。
4.茲列董事會成員之多元化如下:

5.董事會獨立性:
(1)董事會結構:
本公司董事之遴選,選任程序公開及公正,符合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選舉辦法」、「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公開發行
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及「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二,獨立董事設置之資格」等之規定,114年董事會組成
結構占比分別為三席獨立董事33%;六席非獨立董事67%,其中三席具員工及經理人身份之董事33%,董事間有鄭人豪、
戚愛鈴及盧娟娟三人具二親等關係之情形。本公司本屆董事會成員九席董事中,於114年5月16日起有二席女性22%
(2)董事會具獨立性:
保障股東權益、公平對待股東原則,制定公平、公正、公開之董事選任序,鼓勵股東參與,並依公司法之規定採用累積投票
制度以充分反應股東意見。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二人,且不得少於董事席次五分之ㄧ,並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本公
司為公司整體營運政策考量,董事會由9席董事組成,現有3席獨立董事,佔全體董事席次33%,已符合應設置獨立董事席次
及佔全體董事席次比重之規定。
本公司董事會強調獨立運作及透明化之功能,董事及獨立董事皆屬獨立之個體,九席董事有三席具二親等關係33%,符合
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項及第4項之規定。本公司依主管機關法令規定,於章程載明董事選舉應採候選人提名制度選舉
董事,審慎評估被提名人之資格條件、學經歷背景皆無公司法第三十條所列各款情事,並依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之一
規定辦理。
董事會運作情形:
113年度董事會開會 7 次,董事及獨立董事 出列席情形如下:

114年度董事會開會 7 次,董事及獨立董事 出列席情形如下:

董事會績效評估:
.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部分,於114年9月委任外部獨立評鑑機構「TIRI 社團法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協會」(以下簡稱外評機構)進行評估。該外評機構與執行評估的專家學者與本公司均無業務往來,具備專業性及獨立性。評估方式包含:確認評估範圍;依照外評機構查核清單之要求,提具所需文件,以供書面及檔案資料審查;全體董事填寫外評機構提供之董事會績效評核問卷;外評機構指派專門委員,與本公司董事會成員進行個別訪談,出具書面報告,預計提送115年3月董事會報告。
.董事會績效外部評估構面及內容如下:
一、 董事會組成及專業發展
評估內容涵蓋:董事會結構、董事組成多元化、董事進修情形、董事培訓規劃等。
二、 董事會決策品質
評估內容涵蓋:董事決策所需資訊之完整性與及時性、董事參與會議程度、董事會開會頻率及時間配置等。
三、 董事會運作效能
評估內容涵蓋: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董事對公司營運參與及掌握程度、董事會與會計師溝通情形等。
四、 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
評估內容涵蓋:董事對公司營運風險之管理、公司內部規章之制定與執行、對公司內控制度有效性之督導、內外部舉報管道之暢通等。
五、 董事會參與企業社會責任程度
評估內容涵蓋:董事會對ESG 的關注程度、公司與外部股東或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公司對ESG 之參與及投入程度、公司
落實治理機制之作為等。
.評估報告結論及優化建議為:設置女性董事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提升董事會多元性、提前規劃獨立董事任期與結構調整,以因應法規強化董事會獨立性、設置「提名委員會」,強化董事會職能與治理機制、制定並揭露提升企業價值之具體措施,並納入董事會督導、建議強化禁止內線交易規範之制度明確性、設置誠信經營專(兼)職單位執行情形及風險管理執行情形,每年至少一次向董事會報告、董事會推動高階經理人薪酬納入ESG 指標以強化永續治理。本公司已將其專業建議列入優化董事會運作之參考依據。
.董事會績效評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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