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稽核主管應依規列席董事會作業務報告,其任免應經審計委員會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至董事長核定。
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或覆核。
一、稽核單位每年度依據法令規定,並參酌歷年查核結果等風險因子,進行整體評估後,擬訂年度稽核計畫, 經董事會通過後,據以執行查核作業。
二、每年覆核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報告,併同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以作為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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